北京華通專業無線通信技術創新聯盟章程

第一章 總則

第一條

本社會團體的名稱是北京華通專業無線通信技術創新聯盟,是基于會員共同意愿,為公益目的或者會員共同利益等非營利目的設立的社會團體。

第二條

本社會團體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,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,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等黨內法規的規定,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,開展黨的活動,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領導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等群團組織,教育管理黨員,引領服務群眾,推動事業發展。

第三條

本社會團體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弘揚愛國主義精神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,按照核準的章程及業務范圍開展活動。

第四條

本社會團體堅持依法自治、規范管理、自主發展、廉潔自律原則,主動服務國家、服務社會、服務群眾、服務行業,切實履行法人主體責任,實現自身高質量發展。

第五條

本社會團體的宗旨是:團結專業無線通信領域的優秀企事業單位,嚴格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通過組織技術研究、技術論證,研究制定專業無線通信標準,發展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專業無線通信產業,保護聯盟及其成員的知識產權,提升成員的研究、開發、制造、集成、服務及網絡運營水平,促進相關技術在行業信息化、物聯網及專網調度通信等領域的應用,促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建設與發展,推動以專業無線通信技術為基礎的行業信息化、產業化和國際化。

第六條

本社會團體的業務范圍是:組織數字集群專業技術咨詢與培訓;舉辦展覽和研討會;制定數字集群標準;出版內部刊物;承接政府委托;開展國際交流合作。

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、法規等規定應經批準的事項,依法經批準后開展。

本社會團體會員分布和活動地域為全國。

第七條

本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北京市民政局。本社會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、黨建工作機構、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。